2006年2月28日 星期二

酒精



長久以來我不碰酒類。即便面對可敬的英國教授與比利時人暢快飲酒懷舊,我依舊默默一旁喝冰開水。但偶爾我小酌,僅是為了治療心傷渡不過去的時刻。小酌不解心疼,麻醉效果卻一流,醉一場睡一場醒來又是嶄新一天。老生常談,但卻再真實不過。



(教授問我:Desmond, you are a quick drinker, aren’t you?)

(我回答:Yes, Sir. I am. I always am.)



但當兵以後,我不再孤單一人悶酒作陪。不再是坐在某人的床邊,安安靜靜借酒澆愁。喝酒變得開心,男人聚會間的利器。像潤滑劑,喝酒讓眾人都能放開些。男人本是壓抑,但酒精的威力讓男人都茫了,無視平日規範。於是借酒裝瘋。



這夜我們因為隔日的假期群聚在一起,商討晚上的行程。有人提議唱歌訂好了包廂;有人約妹打算在pub不醉不歸。我不是社交型動物,於是選擇與一票兄弟K歌場去。



K歌場有人帶來白酒,附贈啤酒暢飲。我喝了白酒,甜味在舌間蔓延,下肚後照例讓我臉色潮紅,害羞般神色。但我們繼續唱五月天信樂團Bon Jovi Aerosmith或陳奕迅張學友。但我們繼續唱悲傷的曲目,練習著治癒心碎的時刻。



不知為何我想起了《Latter Days》。我想起了通情達理的餐廳老闆娘。面對主角心碎質問眼神好無辜,她僅淡淡回答說:



  “…We have the inherent ability to heal. We seem to hang on living, even through the worst heartbreak.”

  “How ? ”

  “hm…Practice.”



先知般神色的她,原來也僅能仰仗練習。於是我們黃湯下肚,以破碎的語言與歌詞拼湊著一人一段的往事。在迷濛的眼神裡,彼此都看見了相似的脆弱。



默不作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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