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5日 星期二

will.i.am shakespeare



前兩天(April 23rd)是他的生日。在世的生日,死後成冥誕。



在好友rt的網誌看來他一段與《Romeo & Juliet》的糾葛過去。我在bbc.co.uk/radio 3聽見他們延請John Woodvine、Sam West、Lia Williams三位,朗讀莎翁劇本某些知名的片段。例如Sam West朗讀一段從Henry V中節錄的Once more unto the breach,我總是想到MTV台的某個俏皮動畫,也引同個段子,像橫格紋筆記本上的塗鴉畫,大叫once more unto the breach, dear friend, once more直至God for Harry, England, and Saint George。



我極愛William Shakespeare的劇本,尤其是課堂上聽英國教授Jason Harding與後來成為他妻子的許玉玫老師一起朗讀劇本內容。星期四早上的課程,多麼歡快。我們讀著Macbeth與The Winter's Tale。我懷念起我與april在課堂上模仿莎翁語調傳遞的小紙條。後來研究所我又看了Anthony Hopkins所演出的Titus;又或是啊還好早期的第四台,TV Time所播出的Much Ado About Nothing(彼時Keanu Reeves還演著不吃重的Don John,但我從此愛上了Emma Thompson);又或是在下雨的夜晚看高我們一屆的學長姐演出Midsummer Night's Dream……



沒有一次我不在William Shakespeare裡得到閱讀的滿足。



我總是隨意地開玩笑,莎翁的通俗劇成分一點都不遜色於寫霹靂火龍捲風的鄭文華。鄭文華可惜哪,我總是這樣開玩笑地說,他正正經經地寫最好的角色就是苗可麗,因為那些屬於寫作與口語間的創意都電光石火地藉由苗可麗表達出來了,而其餘的角色總是顯得過於平板不知所云。



莎翁的劇本在其當時有許多人指控抄襲,也令後世學者忙翻天,一再考證比對。但當代無人知曉某些抄襲的主意或片段經由莎翁的內蘊才華展現出來,也令其成為英國最珍貴的文化遺產。在莎翁生日前後聽聽這些驚人的片段,便看見自己的渺小。



以及,小小的幸運。








2006年4月24日 星期一

我讀余華《兄弟》



余華的《兄弟》沸沸揚揚分成上下兩集上市,大張旗鼓宣稱這是余華的暢銷作品。但看完《兄弟》之後倒是很失望,心想:啊余華,你退步了。



上一本我讀余華的書是《許三觀賣血記》。《許三觀賣血記》還有余華早期的風格:溫情而不濫情、戲而不謔。誰能忘記「十八歲出門遠行」或「現實一種」的余華?但余華的新作《兄弟》,在上部先是(如同多數論者指出的)重新塑造了如同「美麗人生」一般的場景,讓故事裡的宋鋼跟李光頭去用樂觀的視角重新看待文革之苦。這幾個章節(9-26章)寫的真是好,甚至調度蘇媽出來大白話指控文革的恐怖力量:「人怎麼會這樣狠毒呀!」;但到了下部,中國進入改革開放開始,余華的敘述開始失控,從選美、韓劇、隆乳、性愛、反日情結等都融入了敘述,初看還頗為有趣,最後簡直令人髮指。最後描述李光頭要上太空一事,余華像是放手一搏,但這一放手,余華的敘事不僅不如以往,甚至失常得嚴重。



我們因此懷念起節制的余華,溫婉的敘事與恰到好處的情節編排。我們也不免懷疑起一個作家禁得起幾次這樣的耗損之作。余華的《兄弟》詆毀了他自己先前的好作品,也令人不敢對其未來之作再抱期待。余華,you let me down, man!








2006年4月22日 星期六

我讀丹布朗《天使與魔鬼》



誠然,如同《達文西密碼》,《天使與魔鬼》是本絕佳好看的暢銷小說。作者運用藝術史的淵博知識,成功地將懸疑線埋在藝術史的底層,用幾乎是最深入淺出的方式,提點了讀者天主教與光明會之間的歷史淵源,並從中引發出科學與神學辯證。這是個永遠無解的謎,而作者在小說的結尾仍然沒有明確的解答。換言之,整部小說中隨處可見的打鬥與爭戰,謀殺與心機,生與死的凌遲,正可被視為神學與科學辯證的實體化過程。



也正是這一層科學與神學的辯證,令我覺得《天使與魔鬼》的層次上略高於於《達文西密碼》。裡面描述人性的掙扎雖不成熟,但也遠比《達文西密碼》來得成功。與《達文西密碼》一樣,故事在短暫的一日中發生,因此細節帶動故事運轉成為故事的主軸。讀者在具備解謎的好奇心之際,也得在注重知識上細節的編制。



然而,也與《達文西密碼》類似的,《天使與魔鬼》的細節過多,導致讀者在有跡可尋的情況下,很容易可以猜到故事幕後的主謀者為何人。不過在一本定位為大眾小說的作品中,也必須衡量到一般讀者在閱讀過程中的能力。因此,若這是唯一的缺點,這是值得原諒的。



另外,我非常喜歡作者重新描繪如羅馬與巴黎這樣古城市,並賦予其新面貌的方式。雖然可以想見,有朝一日這些新繪製的城市風貌都會被簡化為旅行團的行程,但還是要讚嘆作者如何得以藉由新故事賦予城市新人文風貌的努力。也令我想及,電影《雙瞳》裡論及中國古符簶的懸疑驚悚,與本書亦相去不遠,其實是台灣或中國大眾小說很可以走的一條路子。有心從事小說創作的人,也許可以往這條路子上走走。







對了,台灣版的封面真的太醜。很令人受不了。希望下次出版商能夠換個封面。真的。it's very painful and annoying to look at this book cover.








2006年4月18日 星期二

我看《Harold & Kumar Go to the White Castle》



哪,也許有些人會認為這部電影是部白爛的搞笑片,或同我朋友所說,是「呼麻」時看的電影,但其實在這一部搞笑片背後,除了種族議題是如此俯拾即得之外,這其實是一部具備成長小說架構的電影。



Kumar的醫學院面試與Harold能否鼓起勇氣與Maria講話便是他們人格熟成的真正犒賞;但在這之前,到達White Castle吃到漢堡是理想目標的物質象徵。在前往White Castle的路上,因為一連串的陰錯陽差與冒險犯難,他們總是與真正的目標錯身而過。在這些蜿蜒吃不到White Castle的旅程裡,他們必須同心協力如同Tom Sawyer與Huckleberry Finn一般,解決眼前的每一次危機。



當然,在這樣的前進過程中,幽默是化解危機的最好方式。兩人以無厘頭的方式處理莫名其妙的困境。復加上性別、種族、毒品諸類笑點,整部電影笑點不斷。不同於《驚聲尖笑》系列拼貼年度賣座片的橋段,本片把故事講得簡單,架構於現實之上的故事內容也顯得可親,像是周遭的人年少輕狂的舉止一般。



在影片最後,Kumar決心前往醫學院面試,而Harold不僅鼓起勇氣與Maria講話,同時也回擊其美國同事的壓榨,正是成長小說最後出現的正向發展:主人公經過試煉獲得甜美的果實,誰又能說這不是一部包藏著成長小說內裏的白爛搞笑片哩?








2006年4月16日 星期日

我看《長恨歌》



在上海變成流動的老時代符碼之時,《長恨歌》講述的不是個太新鮮的故事:一個不顧時代變遷仍追求愛情的王琦瑤。從年輕到老的一生也就是這樣糊塗著在愛人間過去了。但到底是老上海的氛圍拯救了王琦瑤的角色。好似老上海的旗袍月份牌大歌廳,乃至好青春樸素一派淡淡哀傷的文革,如果除卻了時代變遷,《長恨歌》還會是傑作嗎?



王琦瑤的角色本身是沒有任何發展。換句話說,沒有蔣麗莉,沒有老程的相對視角,王琦瑤的角色便被架空了。王琦瑤無論在怎樣的時代,都在重複自己宿命的錯誤,永劫回歸。這個宿命的錯誤,更在配角們來去匆匆間更顯明確。誠然,鄭秀文與梁家輝都詮釋得相當好超乎預期,不過除了老程與王琦瑤之外的角色總是莫名地出場,落得一句黑底白字的結局,損了很大一部份風采。



是的。細節。



王家衛的《花樣年華》雖然同樣講述上海的大時代小男女,但王家衛的細節非常豐富。關錦鵬有些段落幾乎令人想起王家衛的《花樣年華》,但可惜了那些細節的運用。於是《長恨歌》除了看見大堆頭明星們輪番出現,但細節總是不夠。總是缺乏。總是被犧牲。這也折損了《長恨歌》的味道。



白居易的《長恨歌》一詩中,楊貴妃也是被架空的角色,以相對位置確定其存在的是唐皇的角色。王琦瑤與老程也正是這樣的關係。老程其實是王琦瑤的參考點;換言之,王琦瑤藉自己的身體與慾望挑戰老程對她的愛。也因之,這個「長恨」(英文片名翻成everlasting regrets)其實是老程的,而非王琦瑤的。因為王琦瑤至死都不為其所作所為感到愧欠,而老程對其愛慕則永遠持續著。老程為的是執著,執著第一次見到王琦瑤為她拍照時的青春靜好,執著著因為她的照片改變了這女孩的一生。一幕:老程在暗房沖洗照片時,老程:「你要糟蹋你自己我管不了,別糟蹋我的照片」。王琦瑤:「你一輩子沒罵過我,你現在罵我?這是我的照片,你憑什麼說我糟蹋你的東西?」



被糟蹋的是時間。是不可逆的時間。是再也回不去的從前。就像《長恨歌》一詩中的結尾: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在天願做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老程憑弔追悔的,也不過就是「從我家到琦瑤家這條路,我走過很多次了。這也是最後一次了」。是的,那條再也回不去的旅程。







王琦瑤與「王琦瑤」    ◎周永捷





「青春」,任憑如何一廂情願、執著追求卻總是猜擦而過的「青春」似乎是王琦瑤註定的悲劇宿命,也襯脫出「上海」這個流金都會的翻轉更迭。王琦瑤,這個人盡可夫的女子從歷經國民黨高員、黑幫老大、富家子弟到奄奄一息的假丈夫(當然,還有始終守候記憶裡那個依稀「青春的」王琦瑤的老程);上海,這個風華消長的大都會從國民政府、列強租界、日軍佔領到文革蹂躪及祖國開放,不論是「王琦瑤」或「上海」,不都在光鮮亮麗的送往迎來中妝扮自己的容貌、抓緊自己存在的意義?上海,在「長恨歌」裡不必然是了無新意的老舊佈景,而是對映烘托「王琦瑤」一生境遇的適切脈絡。不出現在男歡女愛熱情澎湃、生活風味紙醉金迷的上海的王琦瑤還會是「長恨歌」裡的王琦瑤嗎?



若說王琦瑤的角色發展過於薄弱,不如說「長恨歌」試圖深刻而細膩地呈現一種女性人格典型—「王琦瑤」。這種女人,穿梭在古往今來的男歡女愛中,我遇過,也許你曾也遇過。她們終其一生渴求一份穩靠的真愛,到頭來卻往往淪為受盡世人唾罵、男人憎鄙的水性楊花之輩;她們往往令人瞠目結舌的如此嫻熟而習慣地流轉於不同男人的臂膀;她們往往在受盡男人辜負、炎涼事態後仍懷有對愛情的憧憬。她們或許只是複雜人性糾葛中最簡單到讓人摸不著頭緒的女人,抑或只是不停反覆地錯置在不同的位置。「王琦瑤」在「長恨歌」的價值或許不在角色發展的評估,而是赤裸裸又血淋淋地呈現出一種令大多數女人鄙夷、使大多數男人慶幸、覺悟或者欣慰的女性人格。



我在「長恨歌」看見了人們對「青春」的渴望,尤其是對那稍縱即逝的「青春」的渴望。老程真的一生無悔深愛著王琦瑤嗎?抑或者他只是迷戀許多男人(姑且是有了年紀的男人)對年輕女體和純真靈魂的想像。王琦瑤真的執迷不悔地錯愛過一個又一個(不適合她)的男人嗎?抑或者她只是耽溺於受人百般疼愛、呵護的青春美好?誠然,細節在「長恨歌」近乎公式的一堆明星頭「上場—謝幕」中被簡化犧牲掉,但正是她生命中這樣的「上場—謝幕」才突顯劇中最後那句「你老是對人不誠心誠意的,心裡黑黝黝的像裝著一個洞」,正是「王琦瑤」這樣的性格才會一再地反覆上演生命中過客「上場—謝幕」的宿命。同樣的,角色發展近乎遲滯的「王琦瑤」角色固然缺乏發展,但透過寫實而細微的生心理變化(從年輕時愛慕玉數臨風、事業有成的大人物;中年時寄託生活安定無虞,其間甚至不惜與身染絕症男子假結婚以讓女兒得以順利出世;晚年更是孤獨潦落到只能從年輕男子精壯身體中得到些許慰藉)不也演活了一個角色在不同人生階段巧妙的對應嗎?



「長恨歌」深刻地解構了某種向來被污名化的女性典型。透過時代變遷、配角輪番上陣地襯托對照、以及情慾糾葛的窺探,讓我們看見了另一種脆弱而無奈的悲劇人物。許多女人就像「王綺瑤」一樣,在每一座繽紛絢爛的青春城市裡追逐她的愛情、迷走她的人生……這座城市不會老,因為每天都有人奔向燦爛的青春。










2006年4月12日 星期三

我看《Gospel of Judas》



由國家地理頻道長時間拍攝的《猶大福音書》播出,造成宗教界與神學界不小衝擊,尤其是《猶大福音》與新約聖經收納並奉為圭臬的《約翰》《馬太》《馬可》與《路加》不同:其中最明顯的迥異之處,便在於猶大不若其他四部福音書所指責一般地邪惡;甚至,猶大是耶穌最喜愛的門徒,係依照耶穌的旨意,以完成耶穌犧牲的一幕。



當然,在基督教學校念了六年的我,並未被洗腦成為基督徒,反倒是將新約聖經看成由四個不同人執筆所寫就的耶穌自傳。但《猶大福音》的出土還是令我相當驚訝:因為這迥異於我們所相信的「正典價值」(canonical value)。尤其是猶大在傳統的文學作品裡是被描繪成如此不堪不可原諒的角色。但看完《Gospel of Judas》,才發覺他其實原來是這樣被誤解而苦悶的角色。



在重現經文的一幕,耶穌告訴猶大:Your Star's Brilliance will Eclipse All the Others。你將為我而死為我犧牲,你將為我受罪保護我,將來你的光芒將閃耀超越其他門徒令他們黯淡無光。其他的人都誤解你不瞭解你的價值,但你將得見天堂之面。猶大問:主啊我這樣做有什麼好處?我總想及喬斯妹子翻唱海灘男孩,唱著what good would this living do me?那歌名多巧妙,說著God Only Knows。



上天旨意如此神妙不可傳遞。套用我親愛的《絕望主婦》片段:God may work in mysterious ways – but not always subtle.



聖經原來不僅四福音書,原有卅餘部福音,而是早期基督教里昂一主教編選時選擇了馬可馬太路加與約翰。那是人選的過程。但我也想及《啟示錄》所寫:「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然而,藉由現代科學,經由撿拾搶劫偷盜以及重新修復的漫長旅程,是的,《猶大福音》再現。我們終於得到好聽的,當代小說般的,「聖經」故事。






2006年4月6日 星期四

Queen - 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



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是從Sarah Brightman的專輯,倒不是原唱Queen的版本。我當然喜歡Sarah Brightman近似炫技般把聲音拔成空靈的孤寂,高處不勝寒;但實則更喜歡Queen男人的嘶吼,與背景傳來紮實鼓聲如同痛苦心跳。歌詞很簡單,但這麼孤絕,好像還不肯放手,那種,earthly happiness。



There's no time for us 已經沒有時間了

There's no place for us 我們也天地不容

What is this thing that builds our dreams 築起我們夢想又稍縱即逝的

yet slips away from us 到底是什麼呢?



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 誰想要長生不死

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 誰想要永遠存活?



There's no chance for us 我們已經沒有機會了

It's all decided for us 這是對我們最好的決定

This world has only one sweet moment 這世界只為我們準備

set aside for us 一段甜蜜的時刻



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 誰想要長生不死?

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 誰想要永遠存活?



Who dares to love forever? 當愛終有消逝的一日

When love must die 誰敢將愛進行到底?



But touch my tears with your lips 但以你的唇親吻我的淚水

Touch my world with your fingertips 以你的指尖觸碰我的世界

And we can have forever 我們能夠永遠擁有

And we can love forever 我們能夠永遠愛戀

Forever is our today 今日即是永恆

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 誰想要長生不死?

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 誰想要永遠存活?

Forever is our today 今日即是永恆



Who waits forever anyway? 所以,別再等待永恆的到來吧






天津街2號



我服役的地方,新聞局。天津街2號。



唐寧街10號,英國首相官邸,英國政治決策中心。如果不想要這麼硬地記憶它,大概可以從《Love,Actually》裡,休葛蘭在裡面舞姿愚駑的地方就是了。



天津街2號,說穿了沒什麼了不起。新聞局在前幾任局長任內好像比較風風光光,每幾天總要迸出個新聞來,然後看見新聞局長上遍各大媒體。現在換了這一任局長鄭文燦先生,認認真真做事。看他第一次同蘇院長報告,拿的正是國際輿情。不知道到底跟我們做的輿情翻譯是否有關,但好歹心底倒是竊喜一番。



「我們做的這卑微事兒總算有人看見。」



打從進新聞局以來,幹的不正是這翻譯的事兒?說來也慚愧,每日翻譯外電的情況下,總算讓自己開了開國際新聞的眼界,以往哪裡懂得中東局勢或者歐盟執委會?這差事好處在於總算讓自己較具備國際觀感,從而修訂自己的中文能力。我們的老闆彭專座(天啊我真愛模仿他)是個改文章快狠準的人。出來乍到之時,總被他的威嚴震懾住;久了倒也發現,他尋求的不過是規規矩矩的遊戲規則。他像是把地雷區的座標跟界線都告訴了你;若你還是愚駑到踩到地雷,那得自己負責。彭專座的殺氣騰騰,不過只給做錯事的人見識。



在這國際處當這小小替代役男,大家總是覺得我是爽兵(雖然事實上也是如此)。但其實每天的壓力頗大。除了要趕中午的deadline,有時候外電一來,恐怕更是緊急如同火燒厝,不先打火倒也不行。上星期馬英九先生出訪美國,天天有外電,篇篇都趕11點。不過做久了也就習慣。現在至少國際處的每個人都有去新聞台當外電記者的能力吧。



然後看著彼此成長。很快。從這樣的文書工作中也找到了新的趣事與著力點。辦公室裡氣氛倒也一派和睦。大家做著做著,有時候不免也開起玩笑來,說著以後乾脆就開個「役男翻譯社」吧。想著未來,想著過渡的當兵時期,想著美國加拿大的生活,想著未來是否還要出國哪,然後笑一笑,咦,五個月過去了。



我在天津街2號,繼續服役。










2006年4月5日 星期三

然後



i invited the breeze, and stopped the sun.



然後,公館下雨了。



公館的木棉花開得放肆,毫無忌諱。都已經春天了。每日交通車駛過的路旁,總有幾株稀落的木棉,不畏懼地開花。



搭公車去的。經過第二殯儀館時,上來一票老人。老人們看來彼此認識,但恐怕一同參加某人的葬禮讓他們心底隱約地不舒坦,因此無言有禮地依序上車;上了車也無話,又一窩蜂地在公館下車。各自分散走開了。也許下一回再相聚,又是某人的葬禮了。



那日依照卡藜頌的指示,好快速找到上海書店。繞了幾圈終究什麼都沒買。不是不喜歡,只是因為喜歡的東西太多,索性什麼都不買。出了上海書店,陽光一派明朗灑下來,台北的好天氣。



或像今日到了公館,下車時還陽光普照,進去誠品逛了一圈出來便又陰了。依憑記憶找到了唐山書店,還是一樣很不通風,但很熟悉的味道。不知道為什麼,忽然懷念起大學一群不同系的好友,窩在永和的小房間裡過日子的生活。九二一剛過的冬天。台北總是陰雨綿綿,發霉般天氣。忽然想起埔里的大賣場。想起興農超市。記憶巧妙的連結處,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大抵是樹瘤般突起的匯集區塊。



今日是清明,早料到畢竟是清明時節雨紛紛。只是早上睡醒時充沛陽光好不真實。公車上貼著紅紙招牌寫著「婦幼節快樂 清明節慎終追遠」,好衝突。就像我今日塞入隨身聽的,其中一首「海上的島」,是伍佰與范曉萱唱的。我細細聽著,覺得那兩股聲音既衝突又和諧。



如同舞蹈家腳底板上都是米粒,卻還是好大動作跳躍跳躍跳躍。不怕痛的勇敢。



然後,忽然察覺,我什麼時候已經開始將這樣孤獨的寂寞,看作習以為常?










2006年4月4日 星期二

我讀John Fowles《The Collector》



這是一部偏執狂的小說。全書共分四章,第一章以Fred自述,以較呆板無趣的文字寫成,敘述一個蝴蝶標本蒐集狂(the collector)如何迷戀藝術系女學生Miranda,並以捕捉蝴蝶的方式將Miranda囚禁在郊區的地窖內。Fred誤以為經由長時間的相處,Miranda會從與他相處中慢慢習慣,並進而愛上他。但事實上隨著Fred與Miranda的相處進行下去,Miranda愈來愈無法忍受Fred的鄙俗與單調(她因此借用莎士比亞「暴風雨」典故稱呼他為卡力班)。第一章結束在Miranda生病中結束。



第二章是極大的篇幅,以Miranda在地窖內書寫日記,呈現與Fred的敘事相左的語氣。Miranda在被禁錮的自由中重新省思其人生。雖然在自由上,Fred的權力遠高於Miranda,但在意志上Miranda從來都沒有放棄鄙視Fred的機會:她有時對其徹底嗤之以鼻,有時又懷抱悲憫的胸懷。Miranda的日記最後一篇,以「上帝別讓我死」三次,敲醒讀者其譫妄與痛苦。她的渴求不過是重回自由。



第三四章的篇幅都很短小。第三章又回到主人公Fred身上,敘述Miranda將死前的一段。Fred的心態已轉為慷慨殉情,決定與Miranda一同離開人世。Fred詳述他安排的計畫與說法。第四章則是快速地翻轉了第三章的說法,因為Fred偶遇下一個獵物,打算開始下一個獵捕計畫。至此,the collector的概念終於完成。因為他不僅僅是Miranda單一獵物的蒐集,而是開始了一連傳的蒐集,與其著迷的蝴蝶標本一樣。



The Collector的好看之處便在於Fred與Miranda之間孤獨相伴,但又如此互相抵觸的生活。Miranda對於Fred的不瞭解也正如同地窖的隱喻,是如此的劃地自限。但Fred雖然實體上擁有了Miranda,但精神上的差距使他擁有無法理解獲得Miranda。那是宿命。Miranda之死也用蝴蝶短暫的生命作為隱喻。「蝴蝶春夢」的中文版譯名更是巧妙地告訴讀者,這一切不僅是Fred的春夢,也是「偏執」人的夢一場。








2006年4月3日 星期一

我看《The English Patient》



不管譯名是《英倫情人》抑或《英國病人》,《英倫情人》的故事是個背德而淒美的故事,愛情與死亡,危險得間不容髮。故事的片頭以重新臨摹「泳者洞窟」的圖像開始,宣告了這樣的愛情即使善泳驚世,但仍須守在洞窟中,等待發掘,等待救援,等待。



原著的文字美好我就不多說。電影版的流暢敘事交叉著回憶與現實,常常在艾馬殊一個眼神或偏頭就開啟了回憶。一些片段。熟稔的故事與片段。多誠實。多相像,愛情的本質。



漢娜與奇普間的愛情正在發生,相對於艾馬殊的過去與回憶,漢娜與奇普的片段顯得真實。一幕奇普拉著繩索點燃照明火把讓漢娜上至頂端探看圖書館裡的舊有壁畫,點明了愛情是信任,是刺激,是站在高處試圖看清一切的雀躍,但總是煙霧瀰漫。艾馬殊與嘉芙蓮間的愛情不也是如此?最後嘉芙蓮與「泳者洞窟」中絕不放棄的等待,相信艾馬殊終將歸來的信任。艾馬殊不惜犧牲個人信用與國家安全只為成全趕回去嘉芙蓮身邊赴生死誓言。嘉芙蓮也因此算得上傾國傾城。



漢娜為艾馬殊朗讀,朗讀嘉芙蓮最後的書寫:親愛的,我在等你。直至燈盡火滅,寒風刺骨。我們曾相愛至深,靈慾合一,嘴裡吞含著對方的體味。艾馬殊以沙土為嘉芙蓮上妝,終於她成為他的新娘。我知道你會回來將我抱起迎風屹立。我已別無所求。然後,艾馬殊滿足地死去,加入嘉芙蓮的身旁。



漢娜延續了艾馬殊的生命,但漢娜本身卻是femme fatale。影片中奇普拆除炸彈交替著漢娜的擔憂與緊張,不正也是觀眾期盼天啊不要再一個犧牲者的願望。《英倫情人》的美好與危險交纏,如同藤與樹,明知有危險,但仍要繼續下去,啊,愛情。







李宗榮的〈冬日〉:「整個冬季我們無所事事/伏案寫詩,占星、飲酒、做愛。/唉,雨季困我們這麼深/霉味比濕氣還重/我們為什麼不相擁而死去呢?」








2006年4月2日 星期日

我讀成英姝《地獄門》



完全是因為意外開始讀《地獄門》的小說。而閱讀《地獄門》的過程中,我才赫然瞭解到,成英姝絕對是(只可惜我一直忽略了)一個好的大眾文學作家。



這裡的大眾文學沒有任何貶抑。我甚至認為得了首獎的《純律》遠不如《地獄門》來的好看。不管那些評委給了《純律》多好的評價,我總還是認為,《純律》像是一篇架構比較完整但不具新意的愛情小說,也遠不及被比擬的《未央歌》。



《地獄門》最精彩的地方在於其開拓了新的典型:暴力小說。一如《鬥陣俱樂部》,《地獄門》很都會很暴力很孤寂很黑暗。從小說一開始阿蘭遭受的暴力就證明了這部小說不玩安全牌,不給予讀者不必要的同情或同理心。《地獄門》裡的暴力讓我想起更年少時閱讀過的日本漫畫:主角在面對某種絕境的逆境成長;只有讓自己在一次又一次的試煉中變強而存活,才能真正地離開。



《地獄門》是很好的成長小說示範,從天真過渡到經驗的現實語境。更驚人的是書中的主角司徒命是個神父,他面對的絕境不只是個人的私密絕境,而是整個神學面對人性時最大的刁難:神在哪裡?神到底給予人多少保護?更甚之,人相信神多少?



因此,《地獄門》被認為是現代的《約伯記》也不為過。書中不斷引述《聖經》典故更是精彩。更可喜的是,這些引述的片段讓故事的能量更為豐沛,也不會流於造作。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地獄門》從《聖經》中取出肋骨,成英姝吹了一口氣,並造了新的故事。



《地獄門》是本絕好的大眾小說教材。故事完整,人物也各有發展,場景的描繪真實。雖然文學性稍嫌弱了些,書中有些角色(如瑪莉蘿/李斯本)可惜了沒有更多發展(若「瑪莉蘿/李斯本」這角色發展好,肯定不得了)。主角司徒命與司徒荒夜之間的double更是具備經典小說的技巧。如果如果,我們必須從《地獄門》這本書挑出弱點:是的,那該死的醜封面,讓《地獄門》的質感變得過於廉價而缺乏吸引力。



此外,《地獄門》絕對是今年度最好看的大眾小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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